如何判断欠款不还法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时间:2023-09-25 作者:柳州律师

法律分析:借钱不还的法律规定。借钱不还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具体规定如下:1、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需要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2、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需要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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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欠钱不还的法律规定为:当事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欠款的,需要根据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且出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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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的法律规定。借钱不还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具体规定如下:1、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需要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2、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需要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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