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责任吗

时间:2023-11-20 作者:柳州律师

因工作不当造成的损失,员工一般是应该承担责任的。但是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因工作不当造成的损失员工应该承担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责任的。
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本文链接: http://www.5tein.com/157851.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律师在线咨询网 苏州律师 天津律师 亳州律师 衢州律师 上海劳动纠纷律师 在线律师咨询网 杭州家事律师 杭州公司法律顾问 杭州劳动纠纷律师 杭州法律咨询 杭州婚姻纠纷律师 杭州遗产争议律师 成都律师 武汉律师 长沙律师 哈尔滨律师 合肥律师 许昌律师 漯河律师 宜宾律师 安顺律师 楚雄律师 咸阳律师 甘南律师 永嘉律师 杭州公司法律师 泰和律师 彭泽律师 丰城市律师